各专业技术领域顶级 EPO 异议代理律所现已揭晓
欧洲专利局 (EPO) 对不同领域的异议代理量开展的详细分析表明,某些私人律所专门主攻某类特定的技术领域,而其他私人律所的专业能力则跨越更多国际专利分类 (IPC) 部类。NLO 欧洲专利事务所的迭戈·阿隆索-马丁内斯 (Diego Alonso-Martinez) 和万内斯·韦明斯 (Wannes Weymiens) 确定了在代理客户处理 EPO 异议程序时,哪些顶级的私人律所擅长特定的技术领域,哪些则更为全面。
按照国际专利分类 (IPC) 体系,专利技术分为不同的类型。这一分类体系将发明分为八个部类:
A 部:人类生活必需; B 部:作业、运输; C 部:化学、冶金; D 部:纺织、造纸; E 部:固定建筑物; F 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 G 部:物理;以及 H 部:电学。
了解各大私人专利律所在 EPO 异议程序方面所擅长的特定专业领域和相应经验,对于专利权人或异议人寻找适合其技术领域的最佳代理机构大有裨益。本文着眼于 2017-2019 年间的数据,考察了顶级 EPO 异议代理律所从事的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领域
图 1-图 3 显示了 2017-2019 年间前 20 家私人律所参与 EPO 异议程序的 IPC 部类演变。就本文而言,我们不区分异议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仅关注诉讼所涉专利的技术领域。在图 1-图 3 中,IPC A-H 各部类对应的彩色分区展示了每项技术的异议代理百分比。
图 1 2017 年担任 EPO 异议代理人的私人律所参与处理的 IPC 部类。
图 2 2018 年担任 EPO 异议代理人的私人律所参与处理的 IPC 部类。
图 3 2019 年担任 EPO 异议代理人的私人律所参与处理的 IPC 部类。
“多面手”和“专家”
关于各大私人律所擅长的核心技术,图 1-图 3 显示,某些律所倾向于专门处理 IPC 的特定部类(即“专家”),而其他律所的异议组合则并不局限于一或两项部类(即“多面手”)。例如,从图 3 中 2019 年的数据来看,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德国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 和 Dehns 等顶级律所以及 Eisenführ Speiser、麦仕奇 (Marks & Clerk)、Zacco 和 Boehmert & Boehmert 等其他重要律所均拥有平衡大多数甚至全部 IPC 部类的异议组合。我们认为上述律所属于“多面手”。相比之下,D Young & Co、Potter Clarkson、NLO 欧洲专利事务所和 Hamm & Wittkopp 等其他律所则主要负责 IPC A 部类和 C 部类的专利代理,因此可被视为这些部类的“专家”。 根据某一特定部类的专利代理量和异议代理量占该律所总代理量的相对比例来看,2019 年各特定部类最专业的专利律所如下:
- IPC A 部类:NLO (77%)、Hamm & Wittkopp (75%) 和 Elkington & Fife (57%)。
- IPC B 部类:Eisenführ Speiser (33%)、Grünecker Patent (31%) 和 Dehns (23%)。
- IPC C 部类:Potter Clarkson (51%)、JA Kemp (49%) 和 Vossius & Partner (42%)。
- IPC D 部类:Maiwald Patentanwalts (7%)、Ter Meer Steinmeister (6%) 和 Zacco (5%)。
- IPC E 部类:Boehmert & Boehmert (6%)、Marks & Clerk (6%) 和 Boult Wade Tennant (3%)。
- IPC F 部类:Dehns (35%)、Eisenführ Speiser (19%) 和 Potter Clarkson (9%)。
- IPC G 部类:Zacco (12%)、Grünecker Patent (12%) 和 J A Kemp (11%)。
- IPC H 部类:Zacco (15%)、Marks & Clerk (13%) 和 Boehmert & Boehmert (12%)。
尽管分析中的各大私人律所的专业化程度在 2017-2019 年期间总体上保持基本稳定,但一些律所已在某些领域实现了进一步专业化。例如,NLO 在 A 部类的专业度逐渐上升,比例从 2017 年的 57% 升至 2019 年的 77%。与此同时,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则进一步专攻 C 部类,比例从 2017 年的 28% 上升至 2019 年的 36%。然而,该律所在 B 部类的专业度逐渐降低,从 2017 年的 18% 降至 2019 年的 9%。Dehns 在 F 部类的专业度略有提高,从 2017 年的 30% 升至 2019 年的 35%。 Eisenführ Speiser 在 A 和 B 部类的代理比例有所增加,但未达到这两大部类中顶尖律所的水平。与此同时,该律所在 H 部类的专业度正在下降,从 2017 年的 18% 降至 2019 年的 7%;其在 F 部类亦呈现出同样的趋势,从 2017 年的 41% 降至 2020 年的 19%。因此,这家律所似乎正从专攻 F 和 H 部类的专业化律所演变为代理组合分布更加均匀的“多面手”律所。最后,Boehmert & Boehmert 在 H 部类的专业度从 2017 年的 8% 升至 2017 年的 12%,而麦仕奇 (Marks & Clerk) 在同一部类的专业度则从 2017 年的 19% 降至 2019 年的 13%。
经验
图 4-图 11 显示了 2017 至 2019 年间排名前 10 的私人律所在 IPC 特定部类的总异议百分比。所分析的对象为在此期间任何一年中出现在专利代理人和异议代理人前 20 名的律所。如图 4-图 11 所示,各 IPC 部类中排名前 10 的律所根据其异议代理总数排名。
图 4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A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4 显示了在人类生活必需领域(IPC A 部类)积极从事异议程序代理的前 10 家私人律所,如上所述,该部类为专业度最高的技术领域。前三名由德国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英国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 (Carpmaels & Ransford) 和英国 Elkington & Fife 事务所组成。前两者的专利代理和异议代理比例均呈下降趋势,而 D Young & Co、Ter Meer Steinmeister、HGF 和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 等排名较低的律所则呈现相反趋势。总排名第六的 NLO 欧洲专利事务所是唯一一家非德国且非英国的律所,这家荷兰律所占据了该部类的有力地位,始终占总代理量的 1.5% 以上。
图 5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B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5 显示了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和 Dehns 事务所是 IPC B 部类(即作业、运输)中排名前三的律所。其中,冠科在整个 2017-2019 年期间位居第一。然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比例明显下降,Dehns 的份额则有所增加。在前 10 名的其他律所中,Maiwald Patentanwalts、Boult Wade Tenant、HGF 和麦仕奇 (Marks & Clerk) 的代理比例似乎均有增长,而 Vossius & Partner 的代理比例则大幅下降。
图 6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C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如图 6 所示,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 (Carpmaels & Ransford) 和 Dehns 事务所是 IPC C 部类(化学、冶金)中排名前三的律所。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在 2017-2019 年期间取得了进展,而其他两家律所则保持相对稳定。尽管排名前 10 的其他大多数律所变化不大,但 Potter Clarkson 呈明显上升趋势
图 7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D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7 显示了 Dehns、Maiwald Patentanwalts 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是 IPC D 部类(纺织和造纸)中排名前三的律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出现了相当大的波动,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份额持续上升,而其他两家律所则未表现出一致的趋势。Dompatent von Kreisler(德丰)专利事务所、Boult Wade Tennant 和 Mewburn Ellis 的份额也有所增加,而 NLO 则出现下跌。
图 8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E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如图 8 所示,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 在 IPC E 部类(固定建筑物)中位居榜首,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出现了一个高峰,但随后几年又有所下降。排名第三的 Eisenführ Speiser 经历了类似趋势,而排名第二的 Dompatent von Kreisler(德丰)专利事务所则在 2019 年呈现上升趋势。在排名前 10 的其他律所中,麦仕奇 (Marks & Clerk) 、Dehns 和 Boult Wade Tennant 取得了进展,而 Zacco 则出现下降趋势。
图 9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F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9 显示了 Dehns、Eisenführ Speiser 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是 IPC F 部类(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异议代理中排名前三的律所。Dehns 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整体呈上升趋势,而 Eisenführ Speiser 则稳步下降。Dehns 在 F 部类明显领先,2019 年超过了异议代理总数的 4%,是排名第二的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的两倍多。在排名前 10 的其他律所中,Vossius & Partner 和 Ter Meer Steinmeister 占比有所下降,而 HGF 和 Potter Clarkson 则有所增长,但仍远低于总代理数量的 1%。
图 10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G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10 显示了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 和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 (Carpmaels & Ransford) 是 IPC G 部类(物理)中排名前三的律所。虽然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和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出现了下降趋势,但冠科律师事务所的经验却不断增长并在 2019 年位居榜首。在排名前 10 的其他律所中,J A Kemp、Maiwald Patentanwalts 和 HGF 的代理比例有所增长,而 Vossius & Partner 和麦仕奇 (Marks & Clerk) 的代理比例则有所下降。
图 11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H 部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最后,我们来到了电学领域(IPC H 部类)。图 11 显示了冠科律师事务所 (Grünecker Patent) 、Eisenführ Speiser 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是该 IPC 部类排名前三的律所。然而,在 2017-2019 年间,所有上述律所的代理百分率水平均有所下降,其中 Eisenführ Speiser 的降幅最大。此外,排名中的大多数其他律所亦有所下降,只有 Dehns 和 Elkington & Fife 的代理比例有所增长。
进一步了解 IPC A 部类的详细信息
由于大多数异议程序均在 IPC A 部类进行,且该部类体现了最高水平的专业化,因此我们进一步详细研究了该部类的两项关键子大类:A23(食品或食料)和 A61(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图 12 和图 13 分别显示了 2017-2019 年私人律所 IPC A23 大类和 IPC A61 大类专利代理和异议代理量占律所总代理量的百分比。各律所的排名根据其在整个时间段内在该大类的代理总量而定。
图 12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A23 大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13 2017-2019 年间处理 IPC A61 大类异议程序的私人律所代理。
图 12 显示了在整个 2017-2019 年间,IPC A23 大类代理领域的领先者是 NLO。该律所始终占总代理量的 7% 以上。Boult Wade Tennant 位居第二,2019 年呈现上升趋势,所占比例较 2018 年翻了一番。第三位是 Potter Clarkson,但三年来的趋势缺乏一致性。在其他排名前 10 的律所中,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的占比稳步上升,而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 (Carpmaels & Ransford) 的代理比例似乎有所下降。 图 13 显示,IPC A61 大类的领先代理机构是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卡兰知识产权事务所 (Carpmaels & Ransford) 和 Elkington & Fife 事务所,前两家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在排名前 10 的其他律所中,Ter Meer Steinmeister 和 HGF 呈明显上升趋势,而 Vossius & Partner 的代理比例则有所下降。 IPC A 部类的高度专业化甚至适用于这一部类的子大类。值得注意的是,在 A23 大类中最顶尖的 NLO 欧洲专利事务所在 A61 大类仅排名第九,而后一大类的顶尖律所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Hoffmann Eitle) 在 A23 大类中仅排名第五。
最大限度取得成功
在 EPO 异议程序代理中,德国和英国的私人律所占据了主导地位。此外,在考察单独的 IPC 部类时,这一优势也显而易见。在 IPC A-H 的各个部类中,两国律所几乎占据了前 10 名的所有位置,只有两个例外。一个是总部位于荷兰的 NLO,该律所在 A 部类排名第六,在 D 部类排名第十;另一个则是斯堪的纳维亚的 Zacco 事务所,该律所在 E 部类排名第九。 本文将分析的顶级律所分别归类为“多面手”和“专家”,前者的代理量在 IPC 各部类的分布情况相对均匀,没有特定的侧重点,而后者的代理量则集中在一或两项 IPC 部类。 在 IPC 部类中,A 部类的专业度最高,而另一个异议代理总数较多的 C 部类则专业度要低得多。在 A 部类中,A23 大类和 A61 大类也表现出高度专业化,这反映在每项大类中排名最高的参与者(分别为 NLO 和霍夫曼艾特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在另一大类中的排名明显较低。 专利权人和异议人可以仔细研究其(拟)雇佣律所的专业知识,从而在 EPO 的异议程序中最大限度取得成功。这种专业知识既可以体现在注重专利代理或异议代理本身,也可以体现在特定的技术领域。
本文章原刊发于 www.IAM-media.com,出版社 法律商业研究 - 知识产权分社。